少年犯「假日生活輔導」法律小常識

 

一、 常見問題:怎樣的犯罪會移轉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收案後,如何處理?

(一)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警察、檢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有未滿18歲少年觸犯刑法,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

(二)少年法庭收案後,會先調查少年是否確有非行事實或曝險行為。調查後如證據不足,法院會裁定「不付審理」;如果調查結果少年確有非行行為或曝險行為需要法院處理者,除了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7條規定,裁定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外,法官 #原則上是依情節的輕重、少年的狀況、需保護性、家長功能發揮之程度可能分別裁定。

 

二、 常見問題:少年有前案,會不會影響未來報考軍校或考公職、警職?

(一)為 #鼓勵少年自新,協助少年回歸社會,《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之1第1項、第2項有規定:少年受不付審理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受各該宣告。

(二)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機構或團體,#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如果少年符合該規定,就不會影響其報考軍校、公職、警職問題。

 

三、 常見問題:我們常常聽說:「少年觸犯法律都不會被判刑」,這個說法正確嗎?

(一)不正確。

(二)依《刑法》規定年滿14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的重罪案件,例如:殺人、強盜、販賣毒品等,經法院行使先議權後,須移送檢察官偵查,如果罪證確糳,少年仍會受刑責科處,因此,並非少年犯法均不會處以刑罰。除非所涉犯罪為較輕之罪,才有可能改以其他方式處理。

 

四、 常見問題:一般少年犯如非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通常 #少年法庭 會給予甚麼處分呢?

(一)少年法院可對少年「不付審理交付家長嚴加管教」。

(二)少年法院可對少年為:「告誡」、「訓誡」、「訓誡並予以假日生活輔導(3次以上10次以下)」。

(三)少年法院可對少年為:「保護管束(3年)」、「保護管束並命勞動服務(3年),勞動服務時數(3小時以上50小時以下)」。

(四)少年法院可對少年為:「安置輔導(2年)」或「感化教育(3年)」等處遇。無論如何,都比接受一般刑法來得輕微。

 

五、 常見問題:少年犯有所謂 #假日生活輔導 的意思?

(一)假日生活輔導性質上屬於短期之輔導,輔導次數約為3次至10次,由法院交付少年保護官於「假日」為之,少年於平日之空閒時間,如與少年保護官約好時間,亦可來法院接受「假日生活輔導」。

(二)進行的方式乃對少年施以個別或群體之品德教育,輔導其學業或其他作業,並得命為勞動服務,使其養成勤勉習慣及守法精神;其次數由少年保護官視其輔導成效而定。

 

六、 常見問題:少年來法院接受 #保護管束或假日生活輔導,家長要不要陪同?

(一)少年到法院接受保護管束或假日生活輔導時,原則上家長無須陪同,但也歡迎家長陪同少年到法院接受輔導,家長可以與少年保護官共同商談少年生活及行為狀況。

(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希望避免由朋友或同學等人陪同,以免影響輔導情緒,及維持法院上課輔導之秩序,更希望少年認真慎重看待每一次的報到執行。

 

七、 常見問題:#少年來法院報到,會不會影響少年的就學及就業?

法院通知少年到法院輔導報到時間,會儘量避開少年的上學及上班的時間,如果有時間上衝突,可以跟少年保護官溝通調整其他時間。少年保護官實地訪視時,為保護少年的隱私,以免增加少年的心理負擔或困擾,也會技巧性地避免曝光少年的報到身分。

 

八、 常見問題:少年在法院報到期間可以出國嗎?少年當兵期間,還要來法院報到嗎?

(一)少年於報到執行期間,如有出國需求,需要向少年保護官報備取得同意才可出國,否則即屬違反保護管束期間應遵守事項。

(二)當兵的少年可利用休假的時間來法院報到執行,實務上也有少年保護官囑託部隊長官就近監督、輔導少年,所以少年如接獲徵兵令或服役通知,須主動告知少年保護官以便妥善安排後續執行事宜。

 

以上由 #徐惠珍律師 #警察廣播電台 #卡爾愛享樂 #法律e點靈 中分享!若有想要瞭解的議題都歡迎粉絲團留言,下週與您線上相見囉:)

圖片引自:https://kknews.cc/zh-mo/news/663zb9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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