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小學堂 > 【車禍糾紛】遇到車禍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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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搞懂車禍處理方式
今晚在 #警察廣播電台 #MusicRunway #法現好厝邊 中與大家討論車禍現場的相關處理事項!
一、發生車禍了,我要先注意什麼?
(一) 發生事故,無論是撞人或者被撞,首先要注意「有沒有人傷亡」?如果有人傷亡,請立即通報救護車 119 到場救助, 記得也要同時報警 110。因為車禍中只要有人受傷,即使是輕 微的擦傷,一定會有刑事責任,由警員介入處理,確認車輛 位置與行車狀況,才能確保肇事責任歸屬。
(二) 假設無人傷亡,那麼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3 條 第 5 項但書規定:如果是車禍無人受傷或死亡且當事人當場 自行和解者,可不用報警自行處理。
二、如果已經報警,等待警員來到期間,我能移動車輛及車禍現場嗎?
(一) 如果車禍造成「傷亡」,依《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第 3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 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 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其中有但書規定:「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反言之,如果有人不同意移動車輛,那麼建議還是等警方到場處理。
(二) 如果車禍沒有造成「傷亡」,那麼依據《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第 2 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 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 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 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發生車禍,如果「一時緊張」或「自認肇事責任不 在自己身上」,因此沒有停車處理,而是直接開車離開現場,這樣會有甚麼後果嗎?
(一)車禍禍有造成「傷亡」,肇事者擅自離開現 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規定第 4 項、第 5 項規定:「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肇事逃逸案件,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 不到場說明,或不提供汽車駕駛人相關資料者,吊扣該汽車 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除此外,《刑法》第 185-4 條:「駕 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如果車禍沒有造成「傷亡」,肇事者擅自離開現 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規定第 1 項規定: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 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 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四、剛剛提到的刑法「肇事逃逸」,常常發生一個問題, 就是駕駛人自認「錯不在己」而開車走掉,不是故意要逃走 的,頂多算是過失離開,這樣也成立犯罪嗎?
肇事責任不是自己主觀上判斷就解決的,如果駕駛人與人發生 擦撞,無論如何都要停車處理,《刑法》第 185-4 條肇事逃逸罪, 該罪之成立只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 逃逸之事實即可,至於行為人對肇事有無過失及其離去之原因 為何,則非所問」,也就是說,只要發生車禍造成人員傷亡,不論自己有沒有肇事責任,都要留在現場,將傷者送醫,否則即可能構成犯罪。
五、發生車禍時,除報警處理外,駕駛人還要做那些處理呢?
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 3 條規定: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或肇事人應先為下列處置:
1、事故地點在車道或路肩者,應在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或其他明顯警告設施,事故現場排除後應即撤除。
2、有受傷者,應迅予救護,並儘速通知消防機關。
3、發生火災者,應迅予撲救,防止災情擴大,並儘速通知消防機關。
4、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但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或有人受傷且當事人均同意移置車輛時,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5、通知警察機關。但無人受傷或死亡且當事人當場自行和解者,不在此限。
六、警察到場後,會做如何處理呢?
(一) 警方到場後,會針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關於「事故地點、 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 項痕跡及散落物狀況。」、「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 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 態。」、「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詳加記載。
(二) 另外也會對駕駛人進行「酒測」,同時進行勘察、蒐證,應儘 量使事故當事人及證人在場說明,並以現場圖及攝影作成紀 錄,詳實填寫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對事故當事人及證 人陳述作成紀錄或筆錄。現場圖由當事人或在場人簽名。
(三) 警方會在事故發生後 30 日會提供「初判表」給雙方當事 人,通常會顯示並記載肇事原因,如果對於「初判表」的認 定責任歸屬不服,可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 定,以釐清責任歸屬。
七、最後請聽眾注意部分:
車禍發生後如果有對於肇事責任歸屬爭議時,記得可以將車輛的行車紀錄器交由警方,如果現場有監視器,也可以請警方協 助取得錄影畫面予以保存,避免時間久遠而無法採證的狀況, 另外如果現場有證人,也可以請警方協助,要求證人製作筆 錄,留下證人的聯絡方式,確實保證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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