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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 § 319 規定,刑法§ 315-1 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被害人 在知道「遭偷拍、偷錄音、偷拆信」等妨害秘密行為時,要在「知悉被害時」起 六個月內提起告訴。
什麼是「電動輔助腳踏車」呢?
喝完酒,也可以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上路嗎?
交通裁決事件在進行行政訴訟時,申訴案件還會送回原處分機關核定嗎?律師事務所推薦 | 台北律師事務所推薦
請問自己與父母長期處不好,父母年邁臥病在床,把他們 丟在家中不管他們,算是遺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