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如果兩個已滿14歲而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兩情 相悅發生性行為,會有法律責任嗎?
(一) 有的。
(二) 任何人與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發生性行為,依據 《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要科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兩個已滿14歲未滿16歲國高中生互相發生性行為,都 要各自面臨相當刑責。
常見的校園霸凌樣態有哪些呢?
學校最後調查結束,發現這次校園霸凌情節輕微或者情節重大,分別怎樣處理呢?
民事保護令有效期間是多久?
債務人如何申請前置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