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如果兩個已滿14歲而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兩情 相悅發生性行為,會有法律責任嗎?
(一) 有的。
(二) 任何人與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國高中生發生性行為,依據 《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要科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兩個已滿14歲未滿16歲國高中生互相發生性行為,都 要各自面臨相當刑責。
還有甚麼要特別提醒聽眾的嗎?
程序監理人可以提供法律意見嗎?
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要受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等相關規定拘束呢?
何謂妨害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