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侵占罪有六個月內必須提起告訴的時間限制嗎?
侵占罪中只有親屬間侵占罪是「告訴乃論」,所以有親屬關係間 的侵占罪,必須在「發現犯罪」時六個月內,依法向檢察官、警 察提出告訴;如果逾越六個月期限,後續再提告,檢察官也不會受理。除親屬間侵占罪以外其他類型侵占罪,均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就沒有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發佈:2024.10.01
還有甚麼要特別提醒聽眾的嗎?
刑法第 185-4 條曾經修正過,可以介紹修正的經過與大法官會議第 777 號解釋嗎?
因為自己與他人的私下會議錄音,並非不法,那放到「爆料公社」讓 大家公審,這樣仍然合法嗎?
如果被告收到判決書,覺得自己被冤枉了,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