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可以用遺囑表示「不同意配偶再婚」嗎?
妻子或先生死亡後,婚姻關係就消滅,則他的配偶當然可以 再婚,如果用遺囑表示「不准配偶再婚」,是違反法律規定 而無效的。
可否簡單介紹什麼是「勞工所接觸的營業祕密」呢?
可否簡單介紹什麼是「競業禁止沒有超過合理的範圍」?
如果是家人或朋友因為緊急信件,為了通知收信人有甚麼狀況,請問這樣也會觸法嗎?
向銀行申請協商後,銀行會如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