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如果被告,甚麼時候可以委任律師呢?
貼心提問:最後有甚麼要提醒聽眾的呢?
關於未滿18歲的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 這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犯罪呢?
我是婦女,如果公司因為我的性別就歧視我,給我差別待遇,我也可以適用《勞動事件法》進行審理嗎?
輕鬆搞懂「公證」法律小常識(警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