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向法院聲請閱卷後,影印卷證資料後,可以隨便散布給其他人閱覽或者使用嗎?
刑法上所稱「妨害性自主」是甚麼意思呢?
什麼案件,被告雖然沒有委任律師,法院仍會委派公設辯護人或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呢?
如果兩個未滿14歲的國中生,兩情相悅發生性行為,會有法律責任嗎?
可否簡單介紹什麼是「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