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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告收到判決書,覺得自己被冤枉了,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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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可以委任律師或者法律專業人員,了解判決書記載之判決理由,再看看判 決書最後一頁是不是可以上訴。
(二)如果可以上訴:應在收受判決書後 20 日內具狀向判決之法院提起上訴。
(三)如果不可以上訴:在法院宣示判決那天,案件就已確定了,這時被告只能依非 常上訴或再審程序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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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程序監理人呢?
法院可以選我的律師當程序監理人嗎?
什麼是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呢?
如果不知道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是哪一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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