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 如果勞工是低收入戶,被老闆非法解僱要提告,可是付不出裁判費,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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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民事訴訟法》規定,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的勞工,可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並釋明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的事由,經法院裁定准許後,就可以暫免繳納全部的裁判費。(二)另外,低收入的勞工,也可以依法律扶助法規定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聲請法律扶助,經准許後自行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或由基金會分會代為聲請,除顯無理由者外,法院應准予訴訟救助。(三)如果勞工或其遺屬因職業災害提起勞動訴訟,聲請訴訟救助的話,除非所提起之訴有顯無勝訴之望的情形,否則法院就應依其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四)所以《勞動事件法》大幅度放寬起訴的門檻,讓更多勞工可以進入訴訟程序爭取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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