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律小學堂 > 【繼承問題】我也能預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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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搞懂遺產分配
很多人期待長輩留下 #遺產 給自己,可以少賺好多年,可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這個遺產繼承反而引發兄弟姊妹鬩牆、吵架、訴訟,最後老死不相往來。今天我們就來分享本週在 #警察廣播電台 #卡爾愛享樂 #法律e點靈 中分享遺產分配的二三事。
一、繼承從甚麼時候開始?
#繼承 ,依《民法》第 1147 條規定:「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所以,從被繼承人死亡開始,他名下的任何動產、不動產、存款等,任何人都不能任意處分或領取,必須經過全體繼承人同意才能,否則會有刑事侵占的罪責。
二、繼承人的順位怎麼算呢?
(一)繼承權的順位,依照《民法》第 1138 條裡頭有規定繼承順序。繼承順位分別是:1. 直系血親卑親屬。2. 父母。3. 兄弟姐妹。4. 祖父母。又依《民法》第 1144 條規定,配偶可以跟任何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人,並且有法定應繼分。所以只要對於死亡人有具備上述資格者,都有機會可以繼承到遺產。
(二)例如:甲有太太乙還有一個女兒,則甲死亡後,太太乙可以跟女兒共同繼承甲的財產。因為甲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所以第二順位繼承人父母就不能繼承了。
(三)例如:甲有太太乙但是沒有子女,則甲死亡後,太太乙是要與第二順位繼承人「甲的父母」共同繼承,後面順位的繼承人也沒有繼承權。
三、繼承的範圍有哪些?
依《民法》第 1148 條:「繼承人自繼承開始,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換言之,繼承人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動產、不動產),但是同時要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比如說,繼承被繼承人兩億的別墅,原本很開心,但是這個別墅還有一億八千萬元的房屋貸款,那麼繼承人要一起繼承,不能指繼承房子而不繼承房屋貸款。
四、遺產要如何分配呢?
(一)有配偶:
1、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例如子女三人+配偶=1/4/人)。
2、配偶和父母(無子女):配偶1/2,另外1/2父母平均分配。
3、配偶和兄弟姐妹(無子女、父母):配偶1/2,其餘1/2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4、配偶和祖父母(無子女、無父母、無手足):配偶2/3,其餘1/3祖父母平均皆配。
5、只有配偶:配偶全額繼承。。
(二)沒有配偶:
1、只有子女:子女平均繼承。
2、只有父母(沒有子女):父母平均繼承。
3、只有手足(沒有子女、父母):手足平均繼承。
4、只有祖父母(沒有子女、父母、手足):祖父母平均繼承。
五、如果還沒繼承前,繼承人即死亡,如何繼承?
例如白髮人送黑髮人,子女先過世的情形下,孫子女可以繼承,這個稱為「代位繼承」。例如:甲有兩個兒子沒有配偶,兒子各有生子,如果甲死亡的時候,兒子已經先死了,這時候孫子可以代位兒子的應繼分而為繼承。
六、請問繼承開始前,我可以用遺囑方式,把財產全部給某個子女,其他孩子不得繼承嗎?
(一)以遺囑先行分配遺產是可行的,但是至少要保留每個繼承人「最少的範圍(特留分)」,例如把財產用遺囑方式全部給某個子女,但是要保留特留分給其他孩子。
(二)特留分的比例,依法為:
子女的特留分就是原來「應繼分的1/2」,例如甲有三個孩子,沒有配偶,所以正常的繼承方式,就是三個孩子一人1/3(稱為應繼分),但是甲透過遺囑方式,指定財產只給老大,這時候老二、老三還是能但是繼承到1/6(原來的繼承範圍從1/3縮小為1/6)。
七、很多人都會疑惑,訂立遺囑要公證嗎?
(一)依《民法》第1189條規定,遺囑有五種方式可以制定,分別為:「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
(二)也因此,我們通常會認為遺囑要公證,就是單純指「公證遺囑」,也就是在公證人面前立遺囑,這個就必須經過公證程序。公證方式就是將遺囑全文寫下,可複寫但不可影印或打字方式,全部需共三份,一份於公證後由公證處存卷留存,一份送全國公證人公會聯合會留存,一份由遺囑人自行保管。辦理時尚須攜帶身分證、印章、財產證明、財產價值證明、繼承人之戶籍資料或繼承人系統表等資料。
(三)除此之外,例如「自書遺囑」、「代筆遺囑」、「密封遺囑」、「口授遺囑」,則分別依照法定要式就可以生效,不用經過公證方式進行。所以,可以自行決定遺囑方式。
八、最後關於繼承的事宜,有甚麼要提醒呢?
當繼承開始時,聽眾要先釐清繼承人的財產狀況,到底是「資產」大於「負債」,還是「負債」大於「資產」?
(一)如果資產大於負債,目前法定繼承為「限定繼承」,也就是繼承多少財產負擔多少債務,繼承人要在三個月內向被繼承人的管轄法院陳報財產清冊。
(二)如果負債大於資產,這時候就要謹慎考慮是否要「拋棄繼承」,這樣不能繼承財產,但是同時也不用負擔債務,也是要在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就要向法院聲請的,千萬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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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83036/post/20131209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