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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糾紛
消費者提問:我在網路購買球鞋,賣家還沒出貨,我就不想要了,請賣家取消交易,賣家說:「不按時取貨,就會提告詐欺、背信、毀損」,怎麼處理呢?
太宇法律事務所回覆:
一、依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第19條規定,一般網路購物,除生鮮食品、客製化商品等特殊商品外,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7日內可以通知業者解約退貨(俗稱的猶豫期間),消費者都可以不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而退貨。也因此,在賣家還沒出貨前,消費者當然可以「取消訂單」,也沒有義務要去付款取貨。
二、賣家以「棄單將提告」迫使消費者屈於壓力取貨付款,也請消費者不用擔心,因為「單純下單後改變心意而解約退貨」,這是消費者在行使《消保法》第19條的權利,不會構成犯罪,賣家即便提告也不會成立的。
三、貼心提醒:消費者雖然有權利退貨,有權利不取貨,但是良性的購物環境需要買賣雙方共同營造,下單前請謹慎選擇,如果真要解約就好好溝通,避免成為買賣平台的「黑名單」喔!
#網路購物 #猶豫期間